百名研究生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廢止重慶著名商標法規
中國現行商標法明確規定在商業活動中禁用“馳名商標”字樣,但《重慶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卻規定,“重慶著名商標”字樣可用在商品、包裝、裝潢、說明書上,還可用于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上海大學的22名知識產權研究生認為,著名商標屬于馳名商標,作為下位法,重慶商標條例規定違反上位法商標法。去年,他們曾聯名致信重慶市、陜西省等地人大常委會,建議廢止重慶、陜西等地分別制定的涉及著名商標的地方性法規。
今年4月,在上海大學參加“著名商標專題研討會”的來自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20多所高校的108位知識產權專業碩博研究生交流上述建議后,聯名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建議對重慶市等地的涉及著名商標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審查。近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部門求證獲悉,他們已收到該建議書。
規定“著名商標”能用于商業活動被指違反商標法
上海大學22名研究生去年提出的建議稿,作為附件于今年寄送給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建議稿稱,《重慶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在第一條即規定,其是依據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但商標法中沒有“著名商標”的表述,只有“馳名商標”的表述。
“我們注意到二者的認定因素及構成要件基本是一致的,是一脈相承的,著名商標規范應當屬于馳名商標制度的一部分?!苯ㄗh稿認為,重慶商標法規中的“著名商標”概念屬于商標法中的“馳名商標”概念。
建議稿指出,《重慶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整體架構是延襲1996年8月頒行的《馳名商標認定與管理暫行規定》,如規定“著名商標的有效期為三年”等。不過,在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新商標法及與之配套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中,已廢止《馳名商標認定與管理暫行規定》,而重慶的商標法規仍延續至今。
2013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新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p>
而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慶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則規定:“著名商標權利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上和廣告宣傳、展覽等經營活動中,使用‘重慶著名商標’字樣?!?/p>
“重慶的這一規定明顯與上位法商標法的規定相抵觸?!苯ㄗh稿稱,根據立法法規定,在國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生效后,地方性法規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相抵觸的規定無效,制定機關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據此,在商標法生效后,重慶的商標法規應予以修改。
如審查研究認定違法將被要求糾正
上海大學法學院2015級碩士生銀文是建議的起草人之一,也是寄送審查建議的發件人。她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這一話題是他們研究生課程接觸的內容,在課堂上,他們圍繞這一話題展開過討論,課后還做了社會調查。導師陶鑫良教授一直參與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相關科研活動與社會實踐,也支持他們研究、論證。
銀文說,去年,他們除了向重慶市寄送建議外,還向全國其他30個省區市的人大常委會、政府等寄送了建議書,建議撤銷或廢止著名商標制度,部分省市通過書面或電話的方式,回應了他們。
如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6年6月答復稱,“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的認定因素及構成條件是完全不同的。“馳名商標”的認定只是在解決商標糾紛等案件中,應當事人要求而進行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而“陜西省著名商標”僅是指在陜西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為相關公眾熟知的注冊商標,并不具有“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效力,國家層面的商標法律無法對之進行有效保護。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還稱,通過認定“陜西省著名商標”,有利于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商標注冊、推廣等知識,有利于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對促進品牌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最終達到推動地方經濟全面持續發展的目的。因此,該局認為,推動此項工作社會效果十分顯著,并不存在違背商標法的問題。
不過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表示,應當在現行商標法等法律框架內,結合陜西實際,對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與管理暫行規定的不足之處進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并已報陜西省政府有關部門啟動該文件的修訂程序。
據了解,按照備案審查工作流程,在聽取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綜合建議人、重慶及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依據現行的法律,對重慶的商標法規進行審查。若審查研究意見認為重慶的商標法規有關著名商標的規定違反商標法等法律,將發函要求其修改或廢止。無論審查研究意見認為其是否違反法律,都會將這一結果向建議人作出反饋。